烟台市芝罘区人事局机关工作AB角制度
为进一步改进本部门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,为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,结合部门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各科室、中心要对本科室、中心业务进行科学划分和分工,明确各项工作的A角和B角,A角为主,B角为辅,AB两角均能独立完成该项工作。
二、B角为A角的补充,正常情况下由A角承担该项工作,当A角有事外出时,B角能主动把工作承担起来,使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能够随到随办。
三、各科室、单位安排工作时,应确保A角和B角不同时外出,保证每项工作都能有人承担。
四、A角和B角都要努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,不断提高工作水平。